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鲁山县天宸锂电有限公司年组装7亿瓦时PACK电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并拟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7336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鲁山县天宸锂电有限公司年组装7亿瓦时PACK电池项目 | 鲁山县天宸锂电有限公司 | 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鲁山恒海动力谷产业园 | 河南百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鲁山县天宸锂电有限公司年组装7亿瓦时PACK电池项目位于鲁山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鲁山恒海动力谷产业园,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2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生产工艺:SMT 贴片加工—电芯分选—焊接—加保护板—外壳注塑—组装—测试—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年组装PACK电池7亿瓦时。项目整体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 0.165072t/a、颗粒物0.004634t/a。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注塑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注塑产生的边角料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电池制造企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相应指标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鲁山县利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采取隔声、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粉碎后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电池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 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配套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和装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备足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
附件:鲁山县天宸锂电有限公司年组装7亿瓦时PACK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取码: ag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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