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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外贸服务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
外贸服务中心2017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外贸服务中心为财政全供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外贸系统企业改制及服务工作。外贸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
二、2017年决算收支增减情况
(一) 2017年年度总收入为57.64万元,与2016年38.56万元相比,增加19.0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的增加。
(二)2017年基本支出53.72万元,较2016年34.14万元相比,增加19.5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的增加。
三、机关经费运营情况说明
1、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41.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40万元;绩效工资7.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9万元。3、商品服务性支出3.63万元。
四、三公经费
2017年无发生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无。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无。
八、2017年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无。
九、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十、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其中:“公务用车”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均无开支。
十一、2017年公务用车及保有量均无开支。
十二、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均无。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作以及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教育培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开支以及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指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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